朋友向我借钱,由于在外地,他给我写了借条并签字按上了手印,传真给我,请问这个传真件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传真件没有法律效力,传真件是可以复制的,当拿传真件向他要还钱时,他可以辩称,钱已经还了。
1、借条中最好注明还款时间,利息计算方法,写明借款人身份证号。
2、由借款人妻子或他的成年的,并独立生活的子女做担保(在实际的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但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往往债务人个人没有什么财产,很多房屋登记也都是在其配偶名下,且都是婚前购买的,无法执行,所以有必要让其配偶或子女做担保)
3、若他个人有房产的,可以他的房产作抵押担保,但必须经过抵押登记,没有经过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是无效的。可以到当地公证处办理。
4、查询他给你做抵押的房产是否有其他的抵押,如果他的房子值100万,已经抵押给别人90万,那你就只有10万的份了,所以一定要查清楚。
5、进行公证。
6、以上都是形式上的问题,最后有一点,就是你必须注意他个人的行踪,往往有很多人借了钱就跑外地去了,你打赢了官司也找不到他的人,根本要不回钱。
差不多就这些问题吧,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你在仔细考虑一下,借钱给别人确实是件比较头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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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1
传真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借款事实的证据,需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才可证明借款事实。
因为传真不能说明来源。
第2个回答  2012-12-21
传真件没有法律效力

传真件是可以复制的
当你拿传真件向他要还钱时,他可以辩称,钱已经还给你了,借条原件已经还给他了,这张传真件是你自己之前弄的
所以到了法院也是你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21
你最好别采纳这个办法 因为传真件和复印件都不算是有效地证据 建议你把汇款单据留好 并要他提供亲笔手写的借据给你快递过来就行 便宜 三天就能到
第4个回答  2012-12-21
如果能提供相关的证明进行补强,如证人证言等,那么这个传真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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