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都是广东省非广州市户口,我在广州市工作,交的生育保险金我老婆回老家生孩子可以报销吗?

我是男方,非广州户口,在广州市工作,一直有交生育保险金,而且超过了12个月,我老婆的户口不是广州市的,她户口在广东省其他市,如果她回老家生小孩,那么用我交的生育保险金可以报销吗?假如可以的话,那么在她生产前,我是否需提前办理什么手续?比如填写什么广州市异地生产表之类的东西??希望您能回答的详细点,万分感谢!

1、可以报销
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目前继续参保;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报销标准: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已办理失业登记或取得统筹地区规定其他证明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具体标准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参照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水平确定。
3、待遇核付及标准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02
没有统一规定,有的地方可以报销,有的地方则不能报销,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具体情况请向参保地社保局咨询。
第2个回答  2013-06-29
必须使用女方的生育保险才可以. 如果没有买, 只有选择挂靠喽.
第3个回答  2013-01-06
不行,你老婆没买过是不能享受生育险待遇的,你有10天的陪产假,前提是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4个回答  2013-01-02
可以报销,反正上海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