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不可以考村官
大学生村官选考试的聘对象为30周岁(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以下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到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也可选聘。专科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比例和大学本科以上的比例均要达到80%以上。报考人员必须是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4年4月30日之前已正式落户);或陕西生源(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在陕西省);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陕西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符合上述要求的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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