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的问题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投资比例,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其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借)
请问为什么会有这个规定,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合并双方操纵什么虚假的交易吗?如果按照实际投资额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那么会计分录应该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楼上说的不对 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 对于投出公允与其账面价值差额处理是不用的 同一控制下 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而非同一控制下 差额要计入损益 后者是影响当期会计利润
为什么这么规定 因为同一控制下视为两个企业为一个整体 之间的交易也是内部交易 既然是内部交易就不会产生利润 那么差额就要计入资本公积 作为企业的权益 只有购入企业对外也就是第三方销售时 才会核算相关损益 你说防止操控利润和虚假交易也正确 可以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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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9
无论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经过合并双方协商或合同约定,合并方所支付的对价(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等)有可能大于或小于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和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当然也存在完全相等的情况),那么两者之间的差额就属于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对价大于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就是增加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如果小于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就冲减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就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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