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司法考试达人: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征用意味所有权不变。那所有权不还是所集体有吗?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五条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

但“征用”不是意味着只是转移使用权,而所有权未发生变化,那么此法条是不是有误?
为什么不改成“征收”?“征收”才贴近原意啊

楼下讲的很专业,也很具体。我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征用的前提是 所有权属于别人,我征过来用。后果是所有权由别人手中到自己手中。
征收的前提是 所有权属于自己,收就是收回的意思。后果是所有权不发生变化。
实践中征用的对象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对象是本身就是国家所有的,比如城市土地啊等等。你仔细看一下法律就明白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18
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土地原有的所有权是不改变的,如果要变那也要看是谁招投标买下了该标段,否则,土地所有权不改变,不会因为国家征用而变成国家的,国家征用你的土地,国家因为需要而临时用他人招投标的方式取得使用权和支配权。所以“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而可以确定的是: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2个回答  2013-01-17
征用是指国家因某种需要,在一定时段内使用个人或集体财产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政行为。征用后财产所有权性质不变。
征收是指国家因某种需要,将个人或集体财产收归国有并一次性给予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后财产所有权由个人或集体所有变为国有。
综上所述,使用征用是恰当的,因为所有权本身就是属于国家的,所有权的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
希望这个解释你能接受。追问

农村集体土地是集体的,怎么是国家的?

第3个回答  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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