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财务报表中的合并和母公司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财务报表中的合并:就是把母子公司的报表编制成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报表。

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例如:中石化集团---除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这个主体公司外,还有许多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比如中石化香港公司等等。但是,作为整体,中石化香港公司的财务数据应该合并在整个中石化集团内反映。
所以,此处“合并”可以理解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其他子公司,而“母公司”则仅仅反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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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5
因此,这种理论指导下的合并资产负债仅揭示母公司本身及子公司中属于母公司拥有的净资产;合并损益表中的净收益仅揭示母公司本身和子公司中属于母公司的净收益,而对合并主体中属于少数股东的净资产和净收益在合并报表中只做负债和费用处理。可见,母公司理论将合并主体中的少数股东作为债权人来看待了,这种做法的优点是能够满足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对合并财务报表信息的需求,但它混淆了合并整体中的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没有透过母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公正地从合并整体的角度去揭示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信息。这种理论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不符合会计理论对会计报表的要求,一般在股权非常集中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但并不公正。当股权比较分散时,这种方法就显得没有道理。  经济实体理论突出强调的观点是:合并财务报表应该为合并主体的全体股东服务,而不应该单为母公司的股东提供信息。所以,这种理论指导下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揭示的是合并主体的净资产,包括少数股东拥有的净资产;合并损益表中的净收益揭示的是合并主体的净收益,包括属于少数股东的净收益。可见,经济实体理论将合并主体中的少数股东和多数股东同等看待了,其合并财务报表正确揭示了合并主体全部的净资产和净收益,比较符合会计理论对会计报表的基本要求。这种理论不论在股权集中的情况下还是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都是适用的,它对多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处理是比较合理和公正的。  所有权理论强调的是只要母公司在其他公司拥有其一定比例的所有权,不论母公司是否能够控制得了其投资的这家公司,都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按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在合并报表上反映属于公司的净资产和净收益,合并报表中不以任何形式反映这家被投资公司的股东的权益和收益,显然,所有权理论无非是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比例合并了子公司中属于母公司的那部分净资产和净收益。这种财务报表并非规范的合并财务报表,它并不适应于被视为一个合并整体的企业集团揭示其整个实体的财务状况。事实上,它通常用于揭示合营企业的财务状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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