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高人~~~异地被骗钱 一定要去当地报案吗?

我们公司被深圳一家公司骗了几万,然后去当地派出所他们说不受理,让我们要去深圳那边起诉,真的是这样?一定要去深圳那边才能立案或者起诉吗?不能在我们这边报警或者起诉?
像这种经济诈骗应该是公安局管还是法院管呢?
高手来帮帮忙吧~~~

要去犯罪地深圳报案,但如果题目中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接受报案。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但是诈骗罪属于刑事公诉案件,需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参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v-v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异地被骗钱 可以就近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会接受的。对于不属于接受报案单位管辖的,接受报案的单位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受理机关会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下面就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
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
、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
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
定。
第2个回答  2012-12-26
肯定先公安局立案侦查,一般来说由犯罪行为地管辖,但是你当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立案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如果案情清楚明了,不需要继续侦查的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反之,则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侦查。追问

那请问能不能在我们这边法院起诉呢?一定要去深圳那边的法院吗?

追答

不行,需要在被告方的当地法院起诉。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2-26
属于公安局受理的案件范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受理,这是管辖问题。所以要去深圳那边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