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如何算?

如题所述

在职职工去世,丧葬费各在标准不一:

一、由泸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群工局主办、泸州新闻网承办的《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栏目对“在职死亡人员丧葬费及抚恤金标准”作了解答:

1、在职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2、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

3、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个月;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标准计发,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缴费不满3年的,按上述办法计发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额。

二、《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

冀人社字[2012]203号

1、调整丧葬补助金标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

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三、宁夏自治区《关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1、丧葬费发放标准

(一)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仍按原自治区劳动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变更企业职工因工(因病)死亡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宁劳人险字〔1993〕084号)执行,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

四、《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

10、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五、息县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标准为1000元。

参考资料:有话请您说-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算

中国息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是工伤死亡还是因公死亡或因病死亡(非因公情况)

非因公死亡一般 丧葬补助金 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六个月的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的六个月工资 离休的三个月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8
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调整为4000元,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6000元。省份的不同略有不同。以上仅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21-03-13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