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为例,孩子出生后办结婚证属于非婚生子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1、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2、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