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公司快一年了,公司一直没帮我参保,请问公司应负什么法律责任?我有权起诉公司吗?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你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当然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给你参保并缴纳社保费用。
劳动争议要先申请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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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8
问题是你的公司试用期是多长,如果是9个月,正式员工3个月后公司才交社会保险,就是你还没到参保条件,如果不是,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请求仲裁,给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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