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姐姐在姐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西宁买了一套做生意的门头房(我付了一部分钱,然后就是姐姐的私钱),房产证是姐姐名子,打算以后把房送给我。可前些天,姐夫去房管局办房屋手续时,查出了姐姐买的这个门头房,姐姐应怎么向姐夫解释此事?姐姐更担心房权问题,现在这事如何弥补才能让产权全属于姐姐?我想能不能方法一:让姐姐给我写个欠条,说是借了我40万购房,方法对二:写证明是我出资购房,由于我在山东,只是为了方便在西宁办理,房产证写姐姐,方法三:立即去把房过户到我的名下(这样要交税三四万,有点可惜),请大家说说怎么才能让房权属于姐姐或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