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产权问题

去年,我姐姐在姐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西宁买了一套做生意的门头房(我付了一部分钱,然后就是姐姐的私钱),房产证是姐姐名子,打算以后把房送给我。可前些天,姐夫去房管局办房屋手续时,查出了姐姐买的这个门头房,姐姐应怎么向姐夫解释此事?姐姐更担心房权问题,现在这事如何弥补才能让产权全属于姐姐?我想能不能方法一:让姐姐给我写个欠条,说是借了我40万购房,方法对二:写证明是我出资购房,由于我在山东,只是为了方便在西宁办理,房产证写姐姐,方法三:立即去把房过户到我的名下(这样要交税三四万,有点可惜),请大家说说怎么才能让房权属于姐姐或者我??

我认为你自己想的第二种方式相对而言是比较好的了(如果产权证要写你姐姐的名字),如果是要留你的名字,那就采用第一种方式吧,然后加上,因为你在外地,办手续需要很多证件证明,太麻烦,所以先以你姐的名字代为购买,等方便的时候再过户。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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