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仲裁委必须在开庭后多久时间内出结果

一、请教:公司拖欠我的销售提成长打一年半时间,因此我提出劳动仲裁.仲裁委已经开庭审理过,公司方放弃调解,等待仲裁结果。但是仲裁委迟迟不出结果(估计公司找了关系),我想问下法律是否有条款规定仲裁委在开庭审理后必须在多少日内做出结果?
二、同时我向仲裁委申请了如下费用事项,请指教哪些可以得到支持,哪些不会被得到支持(请教不被支持的原因)
1、劳动报酬(销售提成)
2、劳动假期(五一、十一公司没有假期也没有补偿)
3、婚假(我晚婚公司只给3天假)
4、护理假(老婆生孩子公司没给一天假期)
5、年假(公司规定有但从未享有)
6、防暑降温费(从未发放)
7、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误工费等。(因告状而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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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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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4-22
一、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应当在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也就说仲裁裁决书应当在60天内下达。但是,案情复杂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期不会超过30天。
二、1、可以。
2、可以。
3、可以。
4、不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5、可以。
6、不行。虽然过去劳动部有规定,但劳动合同法没明确这一项。
7、仲裁 根据双方责任确定,不会承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20
向法院起诉过后,有可能几年也要不到钱,真心的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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