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的区别
1、含义不同: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传闻证据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
2、范围不同:第一,传闻证据仅限于人的陈述,不包括实物证据;第二,证人当庭陈述以外的陈述都是传闻证据,而只有证人转述他人的陈述是传来证据;
3、运用规则不同: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是一般性排除。
扩展资料:
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的联系
1、都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陈述,也可以是意图表示某主张的行为(如点头,打手势),无意识的行为不在此列;
2、都是证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明确分清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的含义、区别和联系,会帮助我们以后在遇到法律案件时正确提供合适的证据,帮助我们有效地解决问题,帮助我们有效地为自己开解。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