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扩展资料:
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此外,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您可以根据这 五类区域的划分标准对照你所指公园所属类别,如公园周围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那么其噪声控制就应该是昼间55dB、夜间45dB。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噪音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 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 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环境噪声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噪声容许范围所作的规定。制定原则,应以保护人的听力、睡眠休息、交谈思考为依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现实性。环境噪声基本标准是环境噪声标准的基本依据。
声环境影响是种感觉性公害,原因是它不仅取决于噪声强度的大小,而且取决于受影响人当时的行为状态,并与本人的生理(感觉)与心理(感觉)因素有关。
声环境影响的局地性和分散性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任何一个环境噪声源,由于距离发散衰减等因素只能影响一定的范围,超过一定距离的人群就不会受到该声源的影响;其二,环境的噪声源是分散的,可以认为噪声源是无处不在的,人群可受到不同地点的噪声影响。
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不同的噪声标准,都规定了噪声限值。以GB3096 -2008 标准为例,在“表1”中给出了环境噪声限值。其中包括不同声环境功能区(0、1、2、3、4类)、不同时段(昼间、夜间)的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参考资料:环境噪声_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没有具体的规定到多少分贝,但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4b 类两种类型。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除上述四类环境质量标准外,还有噪声、辐射、振动、放射性物质和一些建筑材料、构筑物等方面的质量标准。中国已经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 (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 类 50 40
1 类 55 45
2 类 60 50
3 类 65 55
4 类
4a 类 70 55
4b 类 70 60
为了防止噪音,我国著名声学家马大猷教授曾总结和研究了国内外现有各类噪音的危害和标准,提出了三条建议:
(1)为了保护人们的听力和身体健康,噪音的允许值在 75~90 分贝。
(2)保障交谈和通讯联络,环境噪音的允许值在 25~50 分贝。
(3)对于睡眠时间建议在 35~50 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噪音扰民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对声音区域做了划分,疗养院等地属于0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0分贝;普通的居民住宅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5分贝。所以如果疗养院周边白天的分贝超过50分贝就属于噪音,可以投诉其扰民,普通住宅白天的分贝超过55分贝就属于噪音,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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