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占地分钱,本村闺女结婚后,户口还在,但是不给分钱,合理吗。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只要你女儿拥有自己的土地份额,你儿女应该分享你儿女的份额。如果由村上组织不同意,你可以与村庄谈判,如果协商失败,到法院诉讼将得到解决。

如果户口在村里,已婚妇女和她的子女是村集体的成员,他们可以享受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村集体的事务一般由村集体决定,但如果该决定侵犯了法律的权益,则该决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二条虽然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如果没有享受到相关的权利,建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扩展资料: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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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6
  
村里占地分钱,本村闺女结婚后,户口还在,但是不给分钱,不合理,建议去法院起诉维权。
  如果户口在本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就是该村集体的成员,是可以享受村集体的土地补偿的。村集体的事项一般可以由村集体决定,但如果决定侵犯了个法权益的,此决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二条虽然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如果没有享受到相关的权利,建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05
不合理。也不合法。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1-05
按理说 户口在的话 就该分的,但国有国法,村有村规,而这个村规,就是那些村领导说的算了,想分给你就分 不想分就不分,本来结了婚,户口也就该转走的。。去哪也找不到理
第4个回答  2013-01-05
占地分钱,占用的是村集体的土地吗?如果是,那么村民能够利益均沾,有户口证明就是法律认定的本村人口,就享有分钱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村里的作法是:你这样的和嫁到你村没户口的能给一半的钱。
记得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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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村里占地分钱,本村闺女结婚后,户口还在,但是不给分钱,不合理,建议去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七条 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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