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13年已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公司和我解除合同,应怎么给予我赔偿?

公司现在到外地开新的公司了所以和我们现在公司的员工要解除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应给我什么样的赔偿,这样解除劳动合同算是合法的吗,应给于我2倍的赔偿吗,这种情况是否也只给于我最多12年的赔偿?

1、这样解除劳动合同算是合法的。属于工作地的变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项规定,单位你与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未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法定的经济补偿。其标准是:自2008年1月1日起,你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月工资的标准指:你在本单位工作的最后12个月工资的月平均工资额。) 2007年以前的相关事宜,请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询问并按照当时的政策办理。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还应当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追问

但是外地的公司不是现在的公司了呀公司名称不同了,这样也算工作地的变更吗?

追答

若是用人单位依法终止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五)项规定,其与你的劳动合同就终止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上述经济补偿而没有另外一个月的工资。

追问

我问的不是这个问题啊!我问的是公司搬到外地去了公司名称变更了不是以前的公司了,这难道也算是工作地的变更吗?在这样的情况下也算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吗?不需要双倍的赔偿吗?

追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你的情形应当是工作地方的变更。你可以去新的工作地,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以工作地变更为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得到法定的经济补偿。但没有赔偿一说。

追问

但是我是和原单位签的合同啊,现在原单位没有了外地的是新公司了啊还怎么跟我履行以前的合同呢?原单位没有了那不是就没办法和我履行原合同了吗?这样不能和我履行以前的合同他不应该赔偿吗,这样不算违反合同吗?

追答

请你说明白原公司是终止了,还是变更了一下名称搬迁到新的地方了,这样我好针对问题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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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8
你好,公司到外地新开公司不是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理由。因此,公司的该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13个月工资*2追问

你好:
那如果他叫我去外地的那个公司工作我拒绝的话还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第2个回答  2013-01-08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应向你支付赔偿金,即13个月的工资X2=26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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