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裹脚村的历史介绍和传说?

如题所述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 传说

都是那个其实的风尚造成

那我就给你介绍下裹脚吧!

希望回答能让你满意!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却始终是一个谜。
缠足起源的传说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宋代已有缠足记载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小脚为何称“金莲”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缠足,又称裹足,粤语俗称紥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台湾的缠足风俗在日治时期时,与鸦片、剃发列为三大传统陋习,并受到严格取缔。当时台湾成立许多「天足会」,鼓励妇女遗弃旧习,一时成为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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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4
小 脚 一 双 , 眼 泪 一 缸 。 曾 几 何 时 , 三 寸 金 莲 是 女 性 性 感 象 徵 , 中 国 传 统 家 庭 为 求 女 儿 将 来 嫁 得 好 , 不 惜 把 几 岁 小 女 儿 的 脚 扎 成 三 角 形 。 今 日 , 云 南 一 个 偏 远 村 落 六 一 村 , 仍 住 一 班 扎 脚 婆 婆 , 赵 雅 芝 日 前 应 无 节 目 《 向 世 界 出 发 》 之 邀 深 入 扎 脚 村 , 细 听 扎 脚 妇 女 们 为 美 满 婚 姻 所 付 出 的 沉 重 代 价 之 外 , 更 亲 睹 三 寸 金 莲 真 貌 , 眼 前 一 双 双 骨 折 及 变 畸 形 的 脚 , 叫 赵 雅 芝 越 睇 越 心 翳 , 越 睇 越 惊 心 。   撰 文 : 戴 彩 焕 扎 脚 风 俗 曾 经 在 中 国 流 行 接 近 一 千 年 , 时 至 今 日 , 六 一 村 仍 然 有 22 位 扎 脚 婆 婆 在 世 , 只 是 她 们 年 事 已 高 , 再 过 十 多 年 , 相 信 再 难 在 中 国 找 到 扎 脚 妇 女 , 而 这 个 风 俗 , 亦 将 永 远 成 为 历 史 。 赵 雅 芝 飞 抵 云 南 首 府 昆 明 後 , 再 经 两 个 半 小 时 车 程 , 终 於 抵 达 六 一 村 , 一 行 人 首 先 拜 访 社 区 会 堂 , 内 聚 集 一 班 七 、 八 十 岁 的 扎 脚 婆 婆 , 她 们 每 一 只 脚 都 呈 三 角 形 状 , 赵 雅 芝 说 : 「 见 到 呢 班 扎 脚 婆 婆 , 我 简 直 有 时 光 倒 流 感 觉 , 佢 行 得 特 别 慢 , 好 似 对 高 鞋 咁 , 举 止 特 别 优 雅 。 」 然 而 , 优 雅 背 後 尽 是 辛 酸 故 事 ─ ─ 把 一 条 七 、 八 呎 长 的 扎 脚 布 紧 紧 将 脚 包 裹 , 除 了 脚 趾 公 外 , 其 馀 四 趾 都 要 屈 曲 藏 在 脚 板 底 下 , 每 日 要 将 扎 脚 布 收 紧 两 次 ,直 至 一 、 两 年 後 小 脚 才 会 定 型 。 一 位 被 喻 为 六 一 村 「 小 脚 皇 后 」 、 脚 掌 只 有 三 吋 半 的 溥 会 英 婆 婆 表 示 , 她 七 岁 开 始 扎 脚 , 第 一 次 痛 到 几 乎 晕 倒 , 曾 经 便 有 女 孩 子 因 为 抵 受 不 住 痛 楚 而 死 掉 。 溥 会 英 婆 婆 在 赵 雅 芝 面 前 慢 慢 把 扎 脚 布 拆 开 , 展 示 内 一 对 变 了 形 的 脚 , 因 为 长 期 承 受 身 体 重 量 , 脚 趾 已 被 压 扁 , 脚 板 凹 陷 , 脚 背 凸 起 , 脚 与 脚 跟 之 间 严 重 骨 折 , 赵 雅 芝 越 看 越 惊 心 : 「 以 前 以 为 好 靓 好 有 美 感 , 我 第 一 个 感 觉 几 惊 , 直 情 唔 敢 去 睇 , 同 埋 我 有 少 少 唔 舒 服 , 觉 得 好 心 翳 … … 我 真 系 好 惊 讶 ! 」

赵 雅 芝 展 示 一 条 七 、 八 呎 长 的 扎 脚 布 , 它 正 是 传 统 风 俗 束 缚 妇 女 的 铁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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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脚 也 是 酷 刑 其 实

1949 年 , 六 一 村 曾 明 文 规 定 要 扎 脚 妇 女 放 脚 , 但 传 统 观 念 根 深 柢 固 的 六 一 村 妇 女 仍 偷 偷 扎 脚 。 不 过 , 扎 脚 是 酷 刑 , 放 脚 又 是 另 一 次 酷 刑 , 一 位 60 年 前 放 脚 的 溥 梅 英 婆 婆 表 示 , 放 脚 比 扎 脚 时 更 痛 , 当 年 若 不 放 脚 的 话 , 会 被 政 府 罚 钱 甚 至 迫 她 们 游 街 示 众 , 许 多 女 人 因 而 自 杀 。 扎 脚 年 代 的 女 性 , 人 生 只 有 丈 夫 和 家 庭 , 虽 然 赵 雅 芝 不 赞 同 扎 脚 这 残 忍 风 俗 , 但 在 她 心 目 中 , 也 永 远 把 丈 夫 黄 锦 燊 和 家 庭 放 在 第 一 位 。 赵 雅 芝 说 : 「 我 好 重 视 夫 妻 相 处 , 两 公 婆 一 定 有 交 嗌 , 叫 做 冷 战 啦 , 我 最 犀 利 都 系 冷 战 三 两 日 , 有 时 我 会 做 一 个 下 台 阶 , 咁 大 家 顺 其 自 然 好 似 冇 咁 样 。 」 今 次 赵 雅 芝 到 云 南 拍 摄 10 日 , 黄 锦 燊 便 自 费 到 云 南 陪 足 8 日 , 恩 爱 程 度 羡 煞 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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