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肇庆市怀集县买了七年社保今年七月份在佛山市社保局参保请问如何合并或扦移?

如题所述

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为实现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省内无障碍转移,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二)责任共担原则。各参保地要负责保管好参保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分段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二、适用对象
  (一)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适用本办法。
  (二)参保人跨省(区、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四、账户转移
  在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
  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
  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水平,分段计算,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七、与原办法的衔接
  对于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参保人,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确认记录其应具有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应为参保人核实、确认记录并建立视同缴费账户。
  八、其他事项
  (一)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电子化。
  (二)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应根据本办法,完善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统一制订参保凭证及相关表格等,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三)本办法从二○○九年一月一日起实施。追答

医保也可以转移,但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
具体步骤可百度: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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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四、账户转移 在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

关于社保,我是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人士,怎么样去投社保呢?具体过程要...
持身份证直接去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缴保手续,每月300元左右,连医保每月450元左右.

怀集社保局在什么地方
按照社保政策规定,是不能补缴的,只能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方可领取养老金。不过,据闻如果未满50岁,而之前有在其他单位(包括企业、公司、工厂)工作的,可以凭个人档案、劳动合同书、工资表或单位证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但各地的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还是打电话咨询怀集社保...

...年社保,直到现在都没有买了,想在家乡肇庆市怀集县农村再买,还可以买...
可以买的,但是之前买的应该就断了,养老保险什么的要重新开始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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