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是普通犯罪服刑,且刑期已经结束,对子女报考公务员和政审没有特别大的影响,但如果刑期还未结束,对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是有影响的,对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影响不大。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与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或参加罢工;
3)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泄露国家或工作机密的;
6)参与或支持黄赌毒、迷信等活动;
7)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又结论的;
8)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9)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学籍;
10)在国家法定考试中严重舞弊;
11)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12)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政审内容。
扩展资料:
公务员政审内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要经过政审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
德主要是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勤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公务员的选拔非常严格,从报名到笔试、面试再到最后的政审,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谨慎。政审是公务员考试中最后一个关卡,如果没有通过那之前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只有符合条件,通过政审才能进入公务员体制内。
配偶和直系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如果父母是普通犯罪服刑,且刑期已经结束,对子女报考公务员和政审没有特别大的影响,但如果刑期还未结束,对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是有影响的,对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影响不大。
众所周知,公务员的选拔非常严格,从报名到笔试、面试再到最后的政审,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谨慎。政审是公务员考试中最后一个关卡,如果没有通过那之前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只有符合条件,通过政审才能进入公务员体制内。
1、政审内容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要经过政审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
德主要是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勤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2、考生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与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或参加罢工
3)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泄露国家或工作机密的
6)参与或支持黄赌毒、迷信等活动
7)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又结论的
8)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9)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学籍
10)在国家法定考试中严重舞弊
11)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12)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13)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要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
1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15)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府机关的,都视为政审不合格
1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也视为政审不合格
这几条中,配偶和直系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如果父母是普通犯罪服刑,且刑期已经结束,对子女报考公务员和政审没有特别大的影响,但如果刑期还未结束,对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是有影响的,对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影响不大。
旁系亲属是指叔叔、舅舅、兄弟姐妹等,曾经有位考生,因舅舅故意杀人致人死亡被判无期徒刑且正在服刑,最后导致他的政审不合格,无缘人民警察。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
一、职业性质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并针对职位进行的考试。
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以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一类。以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二类。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报考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时间
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省以下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尚未固定,欲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有关招录公务员的信息,以免错过报考时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制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法律常识:父母犯罪对子女考公务员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