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郑州市中原区正商明钻一期的业主,我们小区当时签订购房合同的门牌号和在派出所备案的门牌号不一致,房产证的办理是以派出所的备案号为准,但是实际门牌号是以合同上的为准办的,请问如果我要落户口或者进行房产交易有影响么?我该怎么办?急求!!!
有影响,可以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1、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一 ) 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 二 ) 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 三 ) 房屋翻建的;
( 四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 )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2、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3、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 一 ) 申报不实的;
( 二 ) 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 三 ) 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 四 ) 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 五 )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扩展资料: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总登记、验证、换证的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可以到派出所开证明,再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更改就可以了。房产证地址如果与门牌号的地址不一致,会导致房产无法交易、贷款抵押等。
一、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二、如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使用门牌号作为家庭住址。门、楼牌是由民政部门按照地名管理科学设置的城市单位院落、居民庭院、平房、楼房的法定标志和住址代码,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在人们对外交往、邮政通信、紧急救援、户籍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