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科毕业,没参加毕业典礼,毕业证学位证是同学捎回来的,今天才注意到里面夹了一张报到证,还写明报道期限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我想知道这个期限是什么意思?我当年没迁户口,办理毕业手续时没找到工作,档案就直接寄回原籍的教育局了。刚才百度了一下,发现有很多种说法,想请教权威人士,我是要在规定期限拿着报到证去教育局报道么?因为籍贯在贵州铜仁,但是全家现居杭州,回去一趟蛮麻烦,如果逾期不去报到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么?或者我现在还能找一个杭州的单位挂靠档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