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人 想交社会养老保险 要交几年?每年多少钱?以后可以领取多少钱

如题。。。在农村 的

如果是农村,给你以资料,你参阅以下:人保部就城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答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之际,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记者:首先请谈一谈为什么要制定这两个办法。答: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覆盖面不断扩大。到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已有2.19亿人。但同时也要看到,30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打破,大量农民工进入城镇务工;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大大增强,跨地区流动就业成为常态。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县级统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以城镇企业职工为重点,难以完全适应这种大规模流动状态,出现了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因跨地区、跨城乡就业而养老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问题。因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在加快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的同时,制订适合现实需要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从根本上讲,制定实施两个办法,是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结构变化和运行特点的状况,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问:农民工和城镇职工都有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为什么不能制定统一的办法,而要制定两个办法? 答:两个办法所针对的人群及其流动特点,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点在于:第一,都是跨地区流动就业;第二,都有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的问题。因此,两个办法要遵循一些共同的原则并大体平衡。比如,在各地区就业的养老保险权益都应累计计算,个人账户资金都要全部转移,养老保险基金都转移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2%。不同点在于:第一,城镇职工一般是在城市之间转移就业,最后在城市养老,而农民工除了在城市之间转移外,还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其中一部分要返乡养老;第二,职工跨地区转移就业一般有确定的目标地,而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时往往没有明确的下一个就业目标地,因而中断参保的情况较为普遍。因此,需要在总体原则一致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制订政策措施。问:现在制定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里有哪些新的政策、措施?答: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过去已经参加城保的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调整缴费比例。这样规定,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以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针对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权益累计、接续的政策: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时,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方面要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证明他在本地参保的时间和累计缴费情况;另一方面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农民工回到原就业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自然解封,养老保险权益得以延续;农民工到其他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只要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提出转移申请,就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农民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继续参保的,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一直封存,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直到其继续参保或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已经参保缴费的权益不受损失。采取以上措施后,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中断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退保”。问:按照上述办法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能不能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权利?答:只要履行了同样的参保缴费义务,就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到达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农民工,按照与城镇参保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计发相关待遇: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而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国家正在组织开展新农保试点,农民工在城镇参保与新农保之间的具体衔接转移办法,将按照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另行制定。问:这个办法是不是适用于所有农民工?答:这个办法主要适用于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城镇各类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相关事宜,并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还有一部分是从事个体经营的,考虑到他们没有用人单位缴费,如果参保将由个人负担全部缴费,经济上难以承受,因此,这部分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就业的农民工可参加家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解决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应遵循哪些原则?答:我们认为应当坚持四个原则:一是以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为基本出发点;二是统筹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之间的资金平衡关系,明确各地养老保险事权责任;三是考虑中心城市的人口承载力,防止道德风险;四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政策和操作实施办法,以保证参保人员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缴费,其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能够如期享受养老待遇。问: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主要政策是什么?答:有两方面:一方面明确了资金转移结构和转移量。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再按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转移统筹资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移,基本维持了现行政策规定,以体现政策的连续性。统筹基金的转移量,确定为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左右。确定这个时点,主要是因为1997年以后全国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归于统一。另一方面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以厘清地方养老保险事权,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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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8
45岁办保险有点不好办,不过建议,你可以在办理的时候补交一下前几年的.这样一直缴纳到你退休以前累积15年就行了.不过记得注意,一定是在办理社保时补齐.计算方法: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9
  第一,缴纳养老保险必须最低满15年,到法定年龄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至于每月缴费多少钱,要根据你当地公布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各地社保机构设立从社会平均工资60%~300%之间设立不同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缴费档次。
  第三,至于到年龄领取多少钱,要根据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退休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以及指数化缴费工资来计算,很多参数不知,无法得知领取多少,只能等到退休年龄,由社保机构计算为准。
第3个回答  2013-08-08
现在改交15年 大概要2000/年 交够十五年的那年的工资平均数。比如说你今年刚交够十五年,今年的退休金是一千。那你以后退休就拿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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