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身份证和现金到首都图书馆二楼大厅,在办理图书证前台填写申请表。
2、 填完申请表,工作人员录入拍照发卡,就可开始借书。
3、借书证有50元,100元,200元三种。50元证可借阅3本书,期限两周。可在网上(或电话)续借一周。100元证可借阅5本书,期限四周,可在网上(或电话)续借两周。200元证可以借阅参考文献原版藏书。超期每本书每天扣2毛钱。
4、卡丢失需挂失,补办新卡需交10元手续费。如若退卡,押金会全部退还。
扩展资料
办证指南
年满13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13岁以下的读者请到少儿图书馆办理。
1、办理读者证
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或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军人、残疾人、60岁(含)以上老人、13岁(含)以上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可在总服务台办理优惠证。
2、读者证密码
为维护您的借阅权益,请牢记您的读者证密码。使用馆内检索设备、电话语音系统或登陆首图网站“我的图书馆”可自行修改密码。
3、更换读者证级别
升级:请携带本人读者证,前往自助办证机(无需填表)和总服务台(需填表)办理。
降级:在归还所借文献资料后,持读者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退证
在归还所有外借文献资料后,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
若读者证丢失后办理退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
4、补证
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补证须本人亲自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不可代办。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本人身份证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5、注意事项
办证当天不能改变级别。
6、不是在首图办理的读者证,如需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证,请本人到原办证图书馆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首都图书馆
一、年满13周岁可办理首都图书馆读者证。
1、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或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军人、残疾人、60岁(含)以上老人、13岁(含)以上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可在总服务台办理优惠证。
2、读者证密码
为维护您的借阅权益,请牢记您的读者证密码。使用馆内检索设备或登陆一卡通网站(http://ykt.clcn.net.cn/user/passport/forgot-password.html)自行修改密码。
3、更换读者证级别
升级:请携带本人读者证,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需填表)。
降级:在归还所借文献资料后,持读者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退证
在归还所有外借文献资料后,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
若读者证丢失后办理退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
5、补证
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补证须本人亲自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不可代办。补证收费2元。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本人身份证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6、注意事项
办证当天不能改变级别。
7、非首图办理的读者证,如需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证,请本人到原办证图书馆办理。
首都图书馆办证时间:
工作日:9:00-18:30
节日期间::9:00-16:30
借书证是长期有效的,不是所有书都可以外借。
二、都图书馆文献借阅: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B座数字文化社区样板间文献、中外文报刊、北京地方文献、台港澳文献、蓝标文献(在书标下加有的)仅提供阅览服务,不能携带出馆,夹带出馆按偷窃处理。
4、2011年至2013年的中文图书借阅服务位于A座四层“中文图书借阅”。
5、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6、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7、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扩展资料:
文献借还
1、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视听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在本阅览区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3、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借还手续。
4、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一卡通读者证借期42天,不可续借。
5、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
6、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7、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8、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9、逾期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
10、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
11、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12、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13、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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