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不搬走

房子不是房东的,是房地产租的。房地产前几年涨价,房东也把租金上调(合同里有明确的租金),租客也让房东涨租金。这个月房东想从月租金2000涨到月租金4000,租客不愿意(因为房子所在的片区租金没有那么高,合同上写的是10平方米的店面)。前三个月房东涨到月租金2000的时候书面写下了2年之内不涨房租(没有说明违约金赔偿),这个月反悔,并愿意付合同上写的一个月房租违约金,租客要求租到合同期满为止。房东可以强制要求租客搬走吗?租客可以强制要求租到合同期满为止吗?到底哪方有理,请给个说法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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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31
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才走法定的解除程序,即提前一个月通知,补偿相应的违约金。在这里,有约定两年的租期,所以,租客有理,可以继续租住!追问

谢谢

第2个回答  2013-08-01
房东不按照合同履行,属于违约方,根据《合同法》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因此,租客可以要求租到合同期满为止。
第3个回答  2013-07-31
你好,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租客有权主张因为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所需要支付的租金、损失等。
第4个回答  2013-07-31
协商解决吧。从法律层面上讲,你有权要求履行合同,法律会支持,但你不一定有精力、有时间打官司。有好心情很重要。追问

心情都被房东破坏了,昨天还找人打电话威胁我,说什么这里是厦门,我是厦门人,要我小心点。什么东西,厦门人的脸都被这种人丢光了。在厦门我都给房东租了十年了,每次来我都是好茶好坐笑脸迎接,没想到这次变脸变得真快。

追答

劝你消消气,没有必要跟这种不讲理、不讲法、不懂法的人计较,吃亏是福,大热天的能保持良好的心情,比啥都强,犯不着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我指得是生气)。算了吧,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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