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朝廷有六部一部管一样东西 请问都是那几部

如题所述

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於尚书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统於中书省。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代於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後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於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之外增设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渐变化。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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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2
六部

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清代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涉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拿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第2个回答  2013-08-02
清朝“六部”有哪些职能? 清代的内阁制度沿袭了明代的规制,共设立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这六部各司其职,基本掌握了政治、经济、礼仪、司法、人事……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最高管理权,其职能如下:

吏部 主管全国文职官吏的挑选、考查、任免、升降、调动、封勋,大体相当于现代的组织部的职能。

户部 主管国家户籍、田亩、货币、各种赋税、官员俸禄,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农业部、财政部。

礼部 主管朝廷重要典礼(如祭天地、祭祖先等)、科举考试、接待外国来宾,类似于现代的教育部和外交部礼宾司。

兵部 主管全国武职官员、练兵、武器、驿站,相当于现代的国防部。

刑部 主管国家司法、行政、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司法部。

工部 主管兴修水利、重要的土木建筑工程,大体相当现代的水利部和建筑工程部。

各部的最高长官是“尚书”相当于现代的部长;副长官称“侍郎”,相当于副部长。
第3个回答  2013-08-02
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清朝朝廷有六部一部管一样东西 请问都是那几部
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

清朝一共有几个部都是管什么的
清朝有六部:礼、户、吏、兵、刑、工 。六部的职能如下:1、礼部:主管文化、教育、科举、典礼等。2、户部:主管财政、户籍、人口等。3、吏部:主管人事、官员稽核、任免等。4、兵部:主管军事国防。5、刑部:主管司法。6、工部:主管工程建设、水利、建筑等。

历史清朝共设立几个部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1、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

清朝的六部都有哪六部?
清朝设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1,,吏部是中国古代官署之一。东汉始置吏曹,改自尚书常侍曹,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五代,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长官称为吏部尚书。"吏"指文职官员,多是"官吏"齐称,相等于现代的文职公务员。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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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六部都有哪六部?
清朝六部有户部、吏部、兵部、礼部、刑部、工部 。这六部各司其职,基本掌握了政治、经济、礼仪、司法、人事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最高管理权。还设立了三省分别为中书省,尚书省,行书省。兵部:掌军令、军政、征兵、官兵的军籍及兵籍、武官的任免、选用、考核、赏罚,驿站、装备、军械、仪仗、疆域测绘...

清朝的六部有哪些
礼部 主管朝廷重要典礼(如祭天地、祭祖先等)、科举考试、接待外国来宾,类似于现代的教育部和外交部礼宾司。兵部 主管全国武职官员、练兵、武器、驿站,相当于现代的国防部。刑部 主管国家司法、行政、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司法部。工部 主管兴修水利、重要的土木建筑工程,大体相当现代的水利部和建筑工程部。

清朝的六部都是哪几个部门?
清朝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清朝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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