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开证行,通知行河议付行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个

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受益人(进口商)是国外某企业,那他们之间的通知为什么不能又开证行来完成,一定要选取另一个通知行,不是很繁琐吗?还有要议付行干什么,开证行在提交单据齐备下可直接向受益人付款阿!
本来一个银行可以搞定,为什么要用三家银行阿?请解答!不要复制链接或长篇大论
我感觉一楼回答的不太对,因为我理解了他所说的开证行是进口国所在地,通知行是出口国所在的的,单议付行是愿意买入汇票和单据的银行,他可以进行议付押汇,故有时通知行和议付行可为一个。不知我这样理解对不?欢迎交流

因为信用证的开证行,通知行和议付行,跟不同的银行地区优势有不同的关系,所以不可以是一个行。
如开证行的业务范围没有覆盖到出口的国家,他会另外找一家在此国家业务较为熟悉的银行作为议付行来操作;而议付行又会在出口国家找一家与他有较好合作关系的银行作为通知行。
假设我们出口。开征行一般是进口商的开户银行,如果进口商不按规定付款,开证行可以直接从他账户扣。通知行也可以是议付行,一般是出口商的开户银行或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方便通知、议付。另外还有保兑行,这是在开征行信誉不高或实力不济时寻找的第三方银行,确保受益人权利。
拓展资料:
开证行的定义:
这是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作为付款条件的合同项目中的一个概念。信用证付款涉及的银行有开证银行(简称开证行)、通知银行(简称通知行)、议付银行(简称议付行)、保兑银行等。
开证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Establishing Bank)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贸易合同的买方、货物进口人)的要求和指示或根据其自身的需要,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开证行一般是进口人所在地银行。开证行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用证下的义务负责的。虽然开证行同时受到开证申请书和信用证本身两个契约约束,但是根据UCP500第3条规定,开证行依信用证所承担的付款、承兑汇票或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的其他义务的责任,不受开证行与申请人或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纠纷的约束。开证行在验单付款之后无权向受益人或其他前手追索。
议付行的含义:
这是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作为付款条件的合同项目中的一个概念。信用证付款涉及的银行有开证银行(简称开证行)、通知银行(简称通知行)、议付银行(简称议付行)、保兑银行等。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6-18
我之前说的有点错误,对不住了。现改正如下:
开证行,通知行和议付行可以为同一家银行。
但为什么有时候信用证要分别指定三家不同的银行呢?
这跟不同的银行的地区优势不同有关系。如果开证行的业务范围没有覆盖到出口的国家,他会另外找一家在此国家业务较为熟悉的银行作为议付行来操作;而议付行又会在出口国家找一家与他有较好合作关系的银行作为通知行。
三家银行的分工我就不再赘述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30
假设我们出口。开征行一般是进口商的开户银行,如果进口商不按规定付款,开证行可以直接从他帐户扣。通知行也可以是议付行,一般是出口商的开户银行或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方便通知、议付。另外还有保兑行,这是在开征行信誉不高或实力不济时寻找的第三方银行,确保受益人权利。

信用证的开证行,通知行河议付行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个
因为信用证的开证行,通知行和议付行,跟不同的银行地区优势有不同的关系,所以不可以是一个行。如开证行的业务范围没有覆盖到出口的国家,他会另外找一家在此国家业务较为熟悉的银行作为议付行来操作;而议付行又会在出口国家找一家与他有较好合作关系的银行作为通知行。假设我们出口。开征行一般是...

信用证是开给通知行还是议付行?通知行和议付行必须是一个银行马?
银行会开给通知行,如果是可议付的话,通知行绝大多数情况下,又可以变成议付行帮助受益人议付。 但是,从定义上,这通知和议付行可以不是同一家。如国外银行以建行为通知行开来可议付的信用证(negociated by any banks),而受益人没有建行账户,这时受益人可通过自己帐户所在的其他银行议付。

信用证的开证行通知行议付行均为同一家银行是否可行?
可行。以国内出口到国外为例,国内企业可以在某家银行国内分行开证,国外客户可以在该家银行的海外分行付款。这样开证行、通知行、议付行均为同一家银行。

在信用证交易中,通知行可以兼作议付行吗?
1、对议付信用证就是可以有的,对于付款信用证及承兑信用证,则没有议付一说。同时,议付实际上是开证行之外的银行对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的单据进行有追索权的买入。而在我国,并没有实际上的议付行,国内的议付行大多只是审单寄出单据,很少议付,也就是说很少仅仅凭单据付款。而是需要占用额度的押汇,...

关于信用证的通知行与仪付行必须是同一个吗?
如果信用证没有指明交单行或议付行,你当然可以换银行交单了,去荷兰银行把单子拿回来吧。

信用证中通支行议付行保兑行可以是同一家银行么?
可以——通知行、议付行和保兑行可以由一家银行来担任这三个角色。一般情况下如果开证行指定通知行,并指定通知行为议付行,并对信用证做保兑,则通知行、议付行和保兑行一定是一家银行,否则通知行、议付行和保兑行就可以不是一家银行。

...下信用证第一付款人为什么是开证行不是议付行,不是首先付钱给卖家的...
信用证的定义就是银行信誉保障下的有条件支付工具,因此付款保障只能是信用证的开出银行,也就是开证行。而议付行可以是任何银行,因此不可能让一个没有利益关系的银行担当保障付款的任务,除非议付行是开证行的分支银行。其他国家的议付行可以将议付单据买下,将议付款扣除费用后直接付给受益人,这与开...

通知行跟议付行的差别
1、通知行是应开证行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在很多信用证中,通知行处于开证行与议付行之间,负责了信用证的通知及修改和其他信息的通知,不进行付款。而议付行却有付款的义务,只要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无论货物状况或合同状况如何,议付行都应该按照信用证进行付款;2、如果信用证并没有...

一般情况下,信用证修改件与原件一起提交给议付行吗?如果通知行与议付行...
不管信用证有几份修改证,都必须在交单议付的时候,随同单据一起交给议付行。如果缺少任何一份修改证,开证行就会拒绝付款。单据最终将会送达开证行,因为信用证是他们开出来的,如果你们少提交了修改证,开证行就会知道,无论你到哪个银行议付都一样。

通知行和议付行各是什么意思?他们的区别是什么?通知行可以付款吗?
信用证操作中,存在两种关键角色:通知行与议付行,它们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通知行,实质上是开证行的代理,主要任务是将信用证转达给受益人,确保他们收到相关的信息,但不具备付款功能,其责任仅限于通知和确认信用证的表面有效性。议付行则有所不同,它不仅负责通知和确认信用证,还拥有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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