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骗取同情,向我借钱后失踪,无欠条,有其它证据,可否算诈骗?

朋友向我借了7000元,说是哥哥病危,急需手术费,我转账给她了,她说过几天等她老公回来马上还给我,可是之后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说没空去打款,一有空就去打给我,再之后却玩失踪,有一次QQ上联系到她,她却说是因为手机坏了,暂时也没有钱给我,就没跟我联系,要把店铺盘出去了再把钱给我,我看她确实有困难就没的相逼,到后面我发现她店铺盘走了之后人就失踪了。她没有写借条给我,只是有银行打款记录和QQ联天记录证明债务务关系,我想起诉她这种诈骗行为,可以吗?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如果你朋友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从你手上“借钱”则涉嫌诈骗;
  3、如果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则涉嫌诈骗罪;
  4、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3)《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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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9
一般情况是民事纠纷,你可以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毕竟诈骗罪是一种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不一定立案的,当然,你也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符合诈骗,他们会立案,如果不符合,他们会建议你是民事纠纷,去法院打官司,但是根据我的经验,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
第2个回答  2013-07-29
算诈骗,你可以进行起诉。
但是你也会付出一些精力和财力还有时间。
第3个回答  2013-07-29
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一开始就是打算骗来你的钱,从不打算还的,是诈骗
2、如果是拿了钱之后,因为没钱还,或者此时才不想还的,是民间债务纠纷。不属于诈骗

按照你的情况,公安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几千元的案件在他们看来没搞头的,而且这种情况说是债务纠纷也没什么问题)。

你可以起诉他,不过不是起诉诈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7-29
应该能行,将这些资料整理好,然后发份给她,告诉他,不还钱,准备去法院告你,准备坐牢吧!
这样估计会吓到她,也许会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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