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朋友包括我,用我的名字借钱给别人,朋友找我要钱按法律应该怎么判

几个朋友一起放高利贷给别人,(因钱太少,别人要5万或十万才收,所以就以我的名字写的借条且也是我也借款人熟的。(开始以为其中一个朋友的亲戚那3分的要,就放在那,结果她说她那亲戚说2分就要,所以我就说那这样,我还不如放在刘那,别人都4分的利,相差太远了,我还以为3分就放他这说这稳些,如是她问我刘这怎么样,我说看他房子都在这建应该一年内没很大问题吧,但我不敢担保,且叫她们去了解)。后来因我与那姓刘的熟些,所以她们拿钱给我了且借条个是写的我的名字,我没给她们任何手续(因这借钱的事谁都不敢担保,我不可能给她们任何手续,她们也是为了争钱才放了)。现在问题是才一个季度都没到,我就发现刘欠很多人的钱,难还清(房子卖完,只有门面没人要,抵也不肯抵给我们说我们的钱太少不够房款,叫我那几个朋友一起去要她们也不肯去,说是写的我名字。要我一个人去要)。搞起我都烦死了,真后悔帮她们做这事不用我的名字不好都了,管你们去。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刘不还了,朋友要求我帮刘还,有法律依据吗?要是这样我就不服,我没得一分好处还自己贴了很多钱,上诉费也是我一人出的及去要债很多次车费住宿请人等
简单的说就是我九万,我朋友1万元,共计十万元,一起借给了我的熟人刘,然后刘在借条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就是我的名字(也就是借条上只写了我的名字,放的高利贷)我朋友的钱也是交给我去办的,我是说我没有给的朋友任何手续

第1个回答  2013-07-29
私人借贷不违法,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至于你说的费用,可以要求被告人支付。但是过高的利息法院是不支持的。至于你朋友那边,你是有义务帮还的,如果已经到期的话,但是,这个法院估计不会管,除非你打了欠条给她。总之最好还是先起诉吧,申请财产保护,万一房子卖了你就什么都没了。那时候打赢官司也是零。
第2个回答  2013-07-29
只要你没有签名借款,或者没有签名担保,完全与你无关,你可以不用理会。
本身自私放高利贷就是违法的事情。追问

谢谢,可这得有法律依据才行(万一她们把我搞到法院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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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7-29
你的意思是刘写的借条上你是借款人的地位?那就不会怎么担心,实际借款人也提交不出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款关系,但是你和他们说话的时候要警慎点以免被录音了。追问

谢谢,但是法律讲的是事实呀,难道要我说假话那借款里她们不占钱才行吧,要不就要我还是吗?(但事实是她们有钱但我不担保所以才没与她们写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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