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去借钱,欠条上本来是朋友的名字,被加上我的名字,现在债务人向我要钱,可以吗?

欠条是蓝色笔写的,债务人用黑笔加上我的名字。现在向我要钱,这样的欠条有用吗?

1、如果借条是你打的,并且是你签字,债务人可以向你要钱;
2、如果借条不是你签字,你可以不认;
3、从一般人际关系上讲,你应当负责将借的钱还回,这毕竟是看你面子。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24
这样你不就属于中间人了吗 如果不是你签的名 那就没你啥事 是你钱的话 你还是把钱给人家 再问你朋友要 或者 你们三人叫一块坐下谈谈
第2个回答  2012-03-23
债务人在没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替你签名?
从法律上讲,这个相当于转让一部分债务,是必须得到你的同意和债权人的同意的。不然,是无效的。如果有效的话,每个人都可以拿着借条,随便加张三李四的名字然后去要钱了……
第3个回答  2012-03-23
既然你好心帮人了,你就帮到底啊,人家把钱都借给你了。这样的借据可行性不是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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