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懂法律的朋友,我家向村里承包经营了20年的(合同期为50年)林地被征用(当时是荒山现在已是林地)。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归谁所有。是我家还是村里,(家人一致放弃村里统一安置)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法规?急!!!!!!!!楼下的是说 要到法院打官司的么? 我想说 有没有政府部门的规定条例等,现行拿出来就可以用的,制约对方的条款。现在村里卡着这部分赔偿款不肯拿出来!说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我也是无奈才到这求助个为的。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