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可以。国家的土地性质划分是很明确的,农地分农田、林地、牧地、养殖用地,专地只能专用。
根据国家规定,农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和一些经济作物,而建养殖场,需要土地性质为养殖用地,无论谁的无论哪块儿土地在土地管理局都有明确备注,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用途,否则,国家有权进行处罚,甚至没收土地,更严重的还有刑罚。
无论是承租于集体的还是个人的土地,性质属于养殖用地的,当然可以审批建设养殖场。不属于的,就要执行以下程序。
首先就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其次建立的配套设施更是需要审批立项和规划通过,第三点来说,养殖场又属于规模经营,还需要主管的农副部门审批,卫生防疫部门报备,甚至工商执照办理和税务登记,第四点来说,现在新进需要环保部门审批,因为养殖场算排污企业了。
扩展资料: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应承担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土地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