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6个月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应当赔偿5个月的双倍工资;原单位我的工资为8000元/月,组成为基本工资5600元、其他津贴2400,扣除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7532元。当前仲裁委仲裁判决为原单位赔偿我5个月双倍工资,按8000元/月计算,现原单位在仲裁生效最后期限的时候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按5600元/月计算双倍月工资补偿,算上绩效奖金本人月均收入为18000元(8000工资+11000绩效奖金,均有银行打款记录),请问双倍工资补偿月工资标准应当以每月实际发放工资、每月基本工资还是全年月平均收入这三项中的哪项为计算依据?
请问我的双倍月工资应该是按8000元/月(不含奖金) 还是19000元/月(含奖金)计算?
追答你的双倍工资应按8000元/月计算,绩效奖金应不包含在内。
追问 据此,你双倍工资补偿的月工资,应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这里面不是包含奖金吗?
绩效奖金应不包含在内。
年底发放的奖金能不能计算在内?也就是能不能说把年终奖金分摊到月收入内?
追答年终奖要纳税,算在工资里
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即第四十七条第三款“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补偿的月工资组成计算方式一样吗?
追答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