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20年后子女仍有继承房产的权力,但没有胜诉权。
继承权的最长保护时效是20年,自被继承人死亡时起计算,超过20年的,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协商,仍然可以继承并分割遗产;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到法院起诉时,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不再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和第八条规定: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如果房屋产权是属于老人的,有遗嘱就应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应按照继承顺序继承。
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
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继承人应该在得知或应该得知自己权益被侵犯起,2年内提出诉讼。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