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政审,往届毕业生该怎么办?

我去年毕业,今年考上了山东公务员。去年毕业后曾参加过工作,但因为一些原因工作半年后便辞职了,之后一直待业在家,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请问政审时,用人单位需要到原单位了解情况吗?需要到学校了解情况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四、招录机关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录机关不得将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不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满五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录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7-18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山东公务员政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6)。

  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

  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往届毕业生山东公务员政审的信息请到华图查看,那里有详细的介绍。有老师的培训,还收集了历年的真题和热点解析。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第2个回答  2013-06-16
毕业两年内,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属于派遣期的毕业生。
你工作时间不长,政审很可能到学校了解情况的,请放心,政审一般都可以通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6-08
会按照你所在报名的时候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关键是看你的信息是如何填写的。
第4个回答  2013-06-05
派出所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证明,自我鉴定材料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