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以单身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可以添加女方名字吗?

婚前男方以单身申请的经适房,婚前,或者婚后,房产证上可以添加女方名字吗?
不可添加的话,房子是男方婚前借钱全额买下,需要婚后共同还款。假若离婚,法律会如何分割财产?
另外,房产证办下来之前,是否不可以结婚?

可以添加的。婚后还款应该立有书面的约定,凭证。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6-06
是不可以的,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房的一种,是部分产权,只有在房产证满5年后,你缴纳一定的土地收益金,将房屋性质转化为商品房,这样,你就可以加名字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06
你在哪座城市,各地规定不同。追问

西安

第3个回答  2013-06-06
是不可以的,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房的一种,是部分产权,只有在房产证满5年后,你缴纳一定的土地收益金,将房屋转换成商品房后,才可以加名字或者买卖房子。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借钱全额买下,婚后共同还款,只要对方能证明购房款是婚后还的,那样等于是用双方的共同财产去偿还房款,该房产就属于共同所有,具体分割比例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购房款是婚后还的,法院就会认定房子是婚前个人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法院认定房子的购买时间不单单看房产证的时间,还有付款时开具发票的时间,购房协议签订时间综合在一起考虑,所以什么时间结婚都行
第4个回答  2013-06-07
北京市今年刚出台的政策
堵漏“无房一方再买房”
规定:申请购房家庭在与房屋销售单位签订买卖合同时,须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办理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屋登记手续。这意味着今后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如果是夫妻等组成的家庭,就必须夫妻共同办理房产证,该保障房产权也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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