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销售公司业务员,公司部门领导很喜欢扣业务员的工资,比如迟到,不仅公司人事会扣工资,部门领导还要求再罚一百交到部门。而且没写工作日志的,一天扣一百,业绩倒数的要扣工资,并且每月提成的5%要交到部门,除了这些还有很多制度都是要罚款的,请问这些制度合法吗?
不合法。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侵权处理】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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