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公司的车去找骂我女朋友的男的 当时就我一个人去的 他们20多口子 把我堵住了 然后强行把我拉到荒郊野外 给揍了 车也被砸了 。我该怎么做 那边家里很有实力。我修车花了6100 看病花了4000多。 鉴定的伤为轻微伤 。手上缝了7针 公司里也把我开除了 。 我现在 是一塌糊涂。我该怎么办 怎么让那边给我足够的赔偿
建议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针对赔偿部分,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调解,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条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四十五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建议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针对赔偿部分,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调解,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条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扩展资料:
打人身损害赔偿官司,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造成人身损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单据、误工证明等;
4、侵权事实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终结书、肇事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官网-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静宁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三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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