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6-11
必需经过当地有关部门对影视制作许可证做出审批,当然注册公司名称时带有影视二字便可,电视剧制作分为前后期,前期投放资金相对比较大,那么你的注册资金也相对要大些 在注册一千万为好,后期制作相对投放资金小,那么在五十万圆为好,这些最主要是你以前作过的作品比较重要,谁也不会将一部电视剧交给一个从来没做过的外行来干,注册资金有时也不完全来考核你的公司实力。
申请设立电影发行经营单位、电影放映经营单位,须出具下列资料:
《电影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特种电影的管理,促进特种电影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要,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电影,是指以非常规电影制作手段,采用非常规电影放映系统及观赏形式的电影作品(如环幕、巨幕、球幕、动感及立体电影等)。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特种电影的摄制、制作、进口、出口、发行、放映等活动,适用《电影管理条例》和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全国特种电影工作,负责制定特种电影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
第五条 国产特种电影应当由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经与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履行相关手续后,由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的单位摄制。
第六条 国产特种电影审查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审查规定》,其剧本和完成片分别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七条 特种电影进口,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未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特种电影进口业务。凡具备相关条件经营特种电影进口业务的,需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审批。
第八条 进口的特种电影审查程序,仍然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关于委托中国电影科研所代审特种电影影片的通知》[电字(97)第522号]要求办理。
第九条 特种电影审查通过,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进口、出口。进口特种电影发行,必须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审批,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 任何电影洗印单位不得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影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及《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的特种电影片和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特种电影拷贝。
第十一条 设立特种电影放映场所,应接受当地电影主管部门的指导,符合国家法规和当地电影院宏观布局,特种电影放映场所设立后,按《电影管理条例》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备案。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11
一、受理
二、审核
三、复审
四、审定
五、告知
六、监督措施
审批项目名称:举办大型社会活动(包括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AGA027--2002(北京行审A类公安027号-2002)
审批项目依据:
1、《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1999年9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发布)
2、《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1999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44号令)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1、大型社会活动,10个工作日完成。
2、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接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国家主管部门或者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批准文件应当注名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时间、地点、规模、内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依据:《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第六条、《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2、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依据同上);
3、场地出租单位出具的场地出租证明(依据同上);
4、举办大型社会活动的场地平面图(依据同上);
5、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保卫责任人的证明材料(依据同上);
6、公安机关认为其它与举办大型社会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依据同上)。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大型活动管理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回执,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大型活动管理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的,提出批准同意的审核意见,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审核意见及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的,提出不同意举办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转复审人员。
时限:
1、大型社会活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主管总队长或大型活动管理处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及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时限:
1、大型社会活动2个工作日内完成。
2、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主管局长或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
1、大型社会活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大型活动管理处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批准举办的大型社会活动,制作有关文书并通知申办人领取。
对退回的终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于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监督措施:
1、审批(核准、审核、备案)情况每月向上级报告一次,年度总结报告。
2、建立投诉制度,每个单位要对外公布投诉电话。
3、对投诉处理由分县局、市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受理。
4、对投诉案件,要做到件件有回音。
5、纳入内部执法办案质量考评。
第3个回答 2013-06-11
1 剧本
2 找投资商
3 找一个合格的剧场会计
4 剧本上交电影审核机构审批
5 审批通过 找演员开拍
6 杀青以后 第2次提交审批然后无限期等待(很慢)
7 通过以后 开始上映
美国影片制作流程是这样的:
1, 选择剧本. 这是最重要的,一般是由制片人来选择剧本,但是也不缺乏导演来选择剧本的,但是导演在选择了一部好的剧本之后就要说服公司以及制片人,来为他投资,但是在现在的电影中导演是没有剧本改编权利的,如果他在开拍前希望改变剧本就必须经过公司上层董事会的批准.
2, 资金. 每部电影都不能没有雄厚的资金,象<强战世界>这样的电影,超过了2亿美金,那么就得找到一个很厉害的公司做电影投资.
3,选择导演、演员. 中国电影不会有选择导演这种说法的,在一部电影里导演说的算,这就意味着他们不仅要对电影的质量负责还要对片场的其他方面负责,而国际电影制作中导演只需要负责好电影拍摄的任务. 在国际化的电影制作中是剧本选择导演,而不是导演选择剧本. 制片人在电影筹备时还要担当起选择演员的任务,在中国大陆这些都是由副导演来完成的.
4, 在一部成功的电影中,不仅要有很棒的剧本,很好的故事情节,好的导演.最重要的是有大牌明星的参与. 明星是电影中闪亮的焦点,也是电影票房的保障.
5, 组建摄制组,进行拍摄.
6, 电影剪接. 在美国的商业电影中,导演是没有剪接权利的,都是由制片公司进行剪接,但是如果是一线导演的话,那就不同了.
7, 发行商, 商业电影中发行商和制片商不是一家,发行商是通过竞争来取得发行权,一部电影的好坏也可以通过看发行商来表现.
8, 发行海报,广告宣传. 就拿<强战世界>来说,早在电影放影4个月前电影的广告和宣传海报就已经出炉.
9, 电影国际发行,发放电影配音权,剪编权
10, 参加电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