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问题!急啊!!

在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有:

2.2.3 对于一个辐射体发射几种频率或存在多个辐射体时,其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 min内的平均值之和,应满足式(1):
式中:Ai,j— 第i个辐射体i频段辐射的辐射水平;
Bi,j,L— 对应于i频段的电磁辐射所规定的照射限值

其中,那个(第i个辐射体i频段辐射的辐射水平)里的辐射水平具体指得是什么啊???

第1个回答  2008-06-14
电磁辐射
开放分类: 物理、辐射、辐射危害、电磁频谱、人体防护

目录
• 名词解释
•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 关于电磁辐射的预防建议

英文名称:electromagnetism radialization

名词解释
电磁辐射是由空间共同移送的电能量和磁能量所组成,而该能量是由电荷移动所产生;举例说,正在发射讯号的射频天线所发出的移动电荷,便会产生电磁能量。电磁“频谱”包括形形色色的电磁辐射,从极低频的电磁辐射至极高频的电磁辐射。两者之间还有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光等。电磁频谱中射频部分的一般定义,是指频率约由3千赫至300吉赫的辐射。 电磁辐射所衍生的能量,取决于频率的高低-频率愈高,能量愈大。频率极高的X光和伽玛射线可产生较大的能量,能够破坏合成人体组织的分子。事实上,X光和伽玛射线的能量之巨,足以令原子和分子电离化,故被列为“电离”辐射。这两种射线虽具医学用途,但照射过量将会损害健康。X光和伽玛射线所产生的电磁能量,有别于射频发射装置所产生的电磁能量。射频装置的电磁能量属于频谱中频率较低的那一端,不能破解把分子紧扣一起的化学键,故被列为“非电离”辐射。哪里会有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的来源有多种。人体内外均布满由天然和人造辐射源所发出的电能量和磁能量;闪电便是天然辐射源的例子之一。至于人造辐射源,则包括微波炉、收音机、电视广播发射机和卫星通讯装置等。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2000年11月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五届全国科学大会统计显示,全国每年出生的两千多万新生儿中,接近120万为缺陷儿,专家指出,导致婴儿缺陷因素中,电磁辐射大危害最大。

电磁辐射是造成孕妇流产,不育,畸胎等病变的诱发因素。

1 至3月为胚胎期,受到强电磁辐射可能造成肢体缺陷或畸形。

4至5月胎儿形成期,受到电磁辐射可能引起智利不全,甚至造成痴呆。

6至10月为胎儿形成期,受电磁辐射可能导致免疫功能低下,出生后体制弱,抵抗力差。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1总则

1.1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范围为100KHZ~300GHZ。防护限值与频率的关系见下图。

1.4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电磁辐射防护限值

2、1基本限值

2、1.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1W/KG。

2、1.2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导出限值

2、2、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职业照射导出限值 频率范围MHz 电场强度V/m 磁场强度A/m 功率密度W/m2

0.1~3 87 0.25 (20)1)

3~30 150/ 0.40/ (60/f) 1)

30~3000 (28)2) (0.075)2) 2

3000~15000 (0.5)2) (0.0015)2) f/1500

15000~30000 (61)2) (0.16)2) 10

注: 1) 系平面波等效值, 供对照参考。

2) 供对照参考, 不作为限值; 表中f是频率, 单位为MHz; 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

2、2、2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2要求。

表2 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频率范围MHz 电场强度V/m 磁场强度A/m 功率密度W/m2

0.1~3 40 0.1 (40)1)

3~30 67/ 0.17/ (12/f)1)

30~3000 (12) 2) (0.032)2) 0.4

3000~15000 (0.22/)2) (0.001)2) f/7500

15000~30000 (27) 2) (0.073) 2) 2

注: 1) 系平面波等效值, 供对照参考。

2) 供对照参考, 不作为限值; 表中f是频率, 单位为MHz; 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

2、2、3对于一个辐射体发射几种频率或存在多个辐射体时,其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之和,应满足式(1): 式中:第i个辐射体j频段辐射的发射水平;对应于j泼动的电磁辐射所规定的照射限值。2、2、4对于脉冲电磁波,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其瞬时峰值不得超过表中1.2所列限值的1000倍。

2、2、5在频率小于100MHZ的工业、科学和医学等辐射设备附近,职业工作者可以在小于1.6A/M的磁场下8H连续工作。

1999年5月8日闭幕的全国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源的现状: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共10235台,总功率130万千瓦;工科医疗设备共15335台,地球卫星3个,大哥大基站总数近万个;空中蛛网一样的高压输变电线等都在向外发射泄漏电磁波。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微波炉中。

关于电磁辐射的预防建议
电磁辐射预防建议 - 极低频电磁场 (高压线、核磁共振、电气化铁路、电焊、电动缝纫等极低频电磁场的预防建议)

WHO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IARC) 及 WHO 专题工作组经评估认为极低频( >0Hz-100kHz )磁场与儿童白血病及脑癌有关,当工频( 50/60Hz )磁场暴露强度超过 0.3μT 或 0.4μT 时儿童白血病的患病风险增加 2 倍,据 WHO 统计显示约 1 % ~4%的儿童长期暴露于强度大于 0.3μT 的工频磁场环境。虽然人群流行病学资料及实验室研究资料尚不能证明工频磁场与儿童白血病存在因果关系, WHO 在其新出版( 2007 )的环境健康标准极低频电磁场专论中强调,尽管低强度环境电磁辐射生物学效应机制尚未阐明,但不能就此排除低强度环境电磁辐射能够产生有害的健康影响。同时由于电磁辐射无所不在,几乎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暴露于电磁辐射,因而即便其对人类健康影响十分轻微,也将会对人类的公共卫生产生巨大的冲击;如果其中某种健康影响是不可逆的(如肿瘤),那么其所造成的经济健康损失必将是沉痛的。

WHO 认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极低频电场和磁场对公众产生已知的健康危害,鉴于电磁辐射健康影响研究存在一定的科学不确定性, WHO 认为各国在制订电磁辐射预防策略时应当综合考虑电力行业对社会和经济的巨大贡献,应当采用低成本的预防措施,而不应当 主观臆断的将暴露限值降低到不符合科学规律的程度。 ( 以下内容译自 WHO 环境健康标准 2007 专论 - 极低频电磁场 ) WHO 建议如下 :

1. 各国决策者应当为公众及职业暴露人群制订极低频电场和磁场暴露指南;国际暴露指南是最好的暴露指南;

2. 决策者应当制订极低频电磁场防护规划,对各种发射源的电磁辐射进行检测,从而确保公众及职业暴露人群的暴露水平不超过暴露限值;

3. 在不影响健康效益、社会效益及电力行业的经济利益前提下,采取低成本措施合情合理的预防极低频电场和磁场暴露;

4. 决策者、社区规划者及生产商在新建电力设施及设计新型电力设备(包括电器在内)时应当采取低成本的措施预防极低频电场和磁场暴露;

5. 如果能产生其他额外的效益(如增加安全性)、或不需要增加成本或成本很低时,可以考虑改变现有工艺以降低设备或设施的极低频电磁场暴露水平;

6. 在考虑改变现有的极低频电磁场发射源时,应当对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考虑;

7. 地方政府应当加强网线管理,在新建电力设施或对现有的电力设施进行线路改造时应当减少非故意地面电流,确保安全;以前瞻性措施防范违反网线管理规定行为或判断现存的网线管理问题是代价昂贵的,可能也是不合理的;

8. 国家管理部门应当采用有效的、互动交流的公开策略使所有业主参与从而形成明智的决策;这一策略应当包括如何减少各业主自身暴露水平的内容;

9. 地方政府应当改善极低频电磁场发射设施的规划,在为大型极低频电磁场发射源选址时应当由企业、地方政府和公众进行良好的协商;

10. 政府和企业都应当促进电磁辐射研究,减少极低频电磁场暴露健康影响的科学不确定性。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4198094.html?s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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