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收入的业务招待费在填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该如何填?

如题所述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法。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如餐饮、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企业视同销售的业务招待费117万元×60%,和当年销售收入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再将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
  如果企业此笔视同销售的款项117万元×60%,没有超过企业营业收入5‰的扣除限额,纳税调增时,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6行“业务招待费”第二列“税收金额”填70.2万元,第3列“调增金额”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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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5
账载金额:为企业当年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金额;
税收金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追问

当年没有收入那怎么填呢?还有,当时业务招待费在做账的时候,把业务招待费记在了其他科目而不是记在管理费用里,那么需要在年度汇算表中填这个业务招待费吗?

追答

业务招待费应按其用途不同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核算,已经计入其他科目,可以按错账更正方法更正,但是无论计入哪个科目,汇算清缴时都应如实申报。
按你所述,企业12年度收入为零,则已经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不了解你所在企业的具体情况,回答仅供参考。
详询当地12366税务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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