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该如何和公司解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5-17
按常理来说不可以,并且不合法。
但不同企业对员工要求也不同。

《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
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因为各个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可以制定侧重点不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比如有的公司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对劳动纪律会松一些。有的公司24小时运行,不允许岗位缺人,就得严肃劳动纪律。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所以,如果这样说来,扣三天工资约等于月工资的10%,不足20%,所以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违法。

【千万别旷工,最好是提前请好假,如果已经来不及了,哪怕是后补请假条也行。一般人事会通情达理的,跟他们形容您是遇到了怎样急迫的事情才来不及请假的,并携带请假条一并提交】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1、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什么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2、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可能会被开除,但单位不能扣押员工已上过班的工资。

3、聪明的单位会用其他方式,如规章制度规定做行政处罚,而不是直接克扣工资,直接扣工资是违法的!

4、先跟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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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6-21
旷工扣工资,旷一扣二,还是旷一扣三,超过当天的部分都是对职工的经济处罚。目前,对企业有无对职工罚款权,实践中是由争议的。
一部分人认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企业罚款权没有了法律依据,企业不能对职工进行罚款;
另一部分人认为,《劳动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管理的权利,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过公示的,规定了对旷工处罚的,应当有效。
何为旷工?
旷工是指员工请假没有获得批准或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直接没有上班的行为,旷工属于违纪行为。
旷工如何处罚呢?
国务院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曾经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计划经济时期,一些地方劳动部门也曾经规定,旷一扣二,即旷工一天,扣工资一天,另处罚一天。但这些规定均已废止。按《劳动法》规定,旷工如何处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但是,对职工罚款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第4个回答  2021-03-22

第5个回答  2015-06-23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1994年发的 已于2008年1月 废除 只有政府机关才有权 进行罚款

一天扣三天 你帮工资单和出勤表打好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一定要有资料 还要有劳动合同

行政处罚 是不能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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