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就是问一下,我家我爷爷有一套商品房.两年前我大爷用于银行抵押40万元.到现在为止欠下银行利息10多万元,可是我大爷手里面有钱 就不想还,,想让我爷爷还款,我爷爷也很着急,因为银行马上就要起诉我爷爷 因为抵押的是我爷爷的商品房 另外借款人是我大爷,担保人是我爷爷,,,请问这种请款怎么解决.有没有高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借款人不还款,只能担保人还。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扩展资料:
免担责情况:
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所谓担保人有过错,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或者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情形。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债权人无过错的,按照司法解释,此种情况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据听说! 借款人还不起款的话! 法院会直接变卖抵押的房子 是真的吗? 这是真理吗? 问题是钱是借款人花了... 哥哥 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办! 怎么才能让借款人承担责任。借款人有钱有房产,一所房子是自己的名字 另一所的房子是他老婆的名字.. 借款人有钱就是不还, 法院要执行我爷爷抵押的商品房,这可怎么办呀!
追答是的,这是物权法195条的直接规定,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故这是没有办法的,这里的抵押应该是你爷爷自己自愿抵押的吧,是为了为其担保的吧,那就没办法了,钱虽然是别人花的,但你爷爷是保证人,法律基于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才如此规定的,没办法。
追问您刚说的很有道理..您说过几天法院来查封我爷爷的商品房时,我们可不可以上诉我大爷?我给银行法院人员提供我大爷的财产资料..我可不可以上诉 这官司有希望赢吗?
追答上诉是可以的,但貌似不可以对抗银行的抵押权,因为虽然房子是你爷爷的,钱是你大爷花的,他俩的关系银行是不管的,也即是他俩的内部矛盾,银行执行后,你爷爷可想你大爷主张返还,胜诉希望很大,执行上如果你大爷有能力的话,也没有问题。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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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您说的可以在具体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