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是否自愿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是否自愿

如果愿意作证最好,不愿意作证,也不能强制。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1-14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写明证人身份信息、住址、联系方式,经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不愿作证除外。
第2个回答  2017-11-14
当然要自愿,被迫作证就是作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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