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外国人首次申请永久居留指南》
任职类申请
1)在有关单位任职
连续4年在有关单位担任副总或者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
(一)申请条件:
在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机构、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等单位中
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
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
四年内在北京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2)在高薪技术企业任职
在高新技术等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职务以上或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以上
(一)申请条件:
在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
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有同等待遇
四年内在北京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3)在重点高校任专家
(一)申请条件
在北京重点高等院校担任教授、副教授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
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三.亲属投靠类申请
1)夫妻团聚
(一)申请条件:
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
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
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2)亲子团聚
(一)申请条件:
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3)亲属团聚
(一)申请条件:
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已满18周岁的直系亲属
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
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的申请永久居留
四.特殊人员申请
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
(一)申请条件:
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或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顶尖人才
特殊技能人才及知名人士等,包括世界著名科学奖项获得者
世界知名学者、企业家、运动员、文艺人士等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拓展资料:
北京的程序
加入中国国籍申请
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84020101(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时限:3至6个月
办理程序:
一、受理
受理对象
纯外国籍人和从未取得中国国籍的华裔
提交材料
1、加入中国国籍申请表
2、自愿退出外国籍声明
3、加入中国国籍书面申请
4、外国护照
5、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
6、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7、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4张
二、审核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审核所有材料和情况是否属实
3、写出书面报告请示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核
三、审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加入中国国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
四、告知
批准的,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
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标准及依据:200元人民币,公通字(1996)89号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国籍 百度百科-北京市关于办理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
加入中国国籍的方法
1、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国籍。
2、通过加入取得国籍,包括婚姻、收养、自愿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办理程序:
(一)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收费标准:
申请费:50元;入籍证书200元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国籍。
2、通过加入取得国籍,包括婚姻、收养、自愿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1、中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中国的;3、有其它正当理由。
资料拓展:
1、申请所需材料: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2、办理程序:
(1)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2)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3)提交相应证明。
3、收费标准:
申请费:50元;入籍证书200元
4、办理期限:
(暂无具体规定)
5、办理单位: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外国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加入中国国籍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加入中国国籍》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有中国血统的人获取中国国籍的方式,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2、没有中国血统获取中国国籍的途径,国籍法第六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3、无国籍人,基本属于没有中国血统的一类,按国籍法的规定是可以加入中国国籍的。但是,国籍法中对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规定的非常笼统,在具体实践中,加入中国国籍的审批一般是依据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第七条对第六条进行了补充,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扩展资料:
第一条,凡左列人等不论是否生于中国地方均属中国国籍︰
1、生而父为中国人者。
2、生于父死后而父死时为中国人者。
3、母为中国人而父无可考或无国籍者。
第二条,若父母均无可考或均无国籍而生于中国地方者亦属中国国籍。其生地并无可考而在中国地方发现之弃童同。
参考资料:中国国籍常见问题解答-人民网
1、有中国血统的人获取中国国籍的方式,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2、没有中国血统获取中国国籍的途径,国籍法第六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3、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4、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
5、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申请时须履行的手续:
①提交书面申请;
②提交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③提交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④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或《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⑤交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四张。申请人有随同入籍子女的,则交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四张。
扩展资料
一、1、恢复中国国籍,普通人也可以申请恢复,根据出入境国籍事务办事人员介绍,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通常都能批准。
2、恢复中国国籍的手续宽松和人性化,不会故意刁难,服务态度也非常好,非常耐心。比如:递交的材料允许涂改,有些重要材料丢失,也能通融。
3、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当你加入外国籍的那一刻,中国国籍即已自动丧失,虽然你的户口本身份证还在,但事实上已经作废了,只不过中国政府暂时不知道或未干预而已。想得到中国国籍,只有走“恢复中国国籍”这条路,没有捷径可走。
二、审核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审核所有材料和情况是否属实
3、写出书面报告请示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
三、审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加入中国国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