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与单位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工作了17年,现在单位是外企(6年前不是),现单位要裁我(我无过错),我该怎么办?

  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第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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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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