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女儿,不想变成女儿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女方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女儿,不想变成女儿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在婚前财产公正就可以。
  到公证处做财产公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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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01
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十八条,第三小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之规定有此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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