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某企业拟转让其拥有的某产品的商标使用权,该商标产品单位市场售价为1 000元/台,比普通商标同类产品单位售价高100元/台,拟购买商标企业年生产能力100 000台,双方商定商标使用许可期为3年,被许可方按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年超额利润的30%作为商标特许权使用费,每年支付一次,3年支付完价款、被许可方的正常销售利润率为10%,折现率按10%计算(暂不考虑税的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计算该商标使用权的价值
答案:
(1)年销售利润=1000×100 000×10%=10 000 000(元)
(2)年使用费=10 000 000×30%=3000 000(元)
(3)商标使用权价格=3000 000×(P/A,10%,3)=3000 000×2.4869=7 460 700(元)
请大神解释下第三小点“(P/A,10%,3)”代表什么意思,怎么计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