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预提借款利息时,应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短期借款"账户”这句话是错误的。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时的会计分录是: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
二、解释
1、“短期借款”账户只是核算企业向银行借入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借款本金的借入和归还情况。不包括利息在内。
2、因一般短期借款利息银行是按月计息,按季扣除。所谓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是指借款后非当季扣息月要将本月应负担的利息计入当期费用中,借款利息是企业筹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记入“财务费用”的借方,计提时银行尚未扣息,故企业承担了一项对银行的短期负债,应反映为“应付利息”增加,记入贷方。
3、题中未明确借入的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如果是长期借款,预提时应根据借款的具体用途计入不同的账户,如“管理费用——开办费”、“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借方,分期付息(半年或一年)到期还本的,贷记“应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其利息计入长期借款里,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