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考到四川某法院的聘用制书记员,去年我也通过了司法考试。但单位告知我不能直接升为审判员,且单位不同意我再考其他单位(包括高一级的法院)的公务员,说是要考只能再参加一次公招,考我们单位的法官助理。因此我决定在试用期内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单位又说如果我现在辞职几年内不能再考公务员,我实在不知道它的依据在那里。而人事局又说我们是按公务员公招正式录用的,也有编制,不知道我们单位是怎么弄的,但反正我们算是正式的公务员。我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虽然自己也有当律师的打算,但家里还是希望我当公务员。那位仁兄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辞职后是否能再考公务员啊
有仁兄回答过“如果你想重新考公务员的话,必须先在这个公务员岗位干3年,再考。这是国家规定”请问这是那个法律或文件规定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
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与本办法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既然解除聘任关系后已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那凭什么要求不能参加其他公务员考试?
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在试用期内和单位解除合同的第二年还可以报考法检吗...
大家都是学法的,你把聘任合同再研究研究吧.如果你在试用期内辞职,明年再考时他们却不让你报名,那你就打行政诉讼,正好练练手.按我的理解是可以打赢的,但打赢了也已经过了报名时限,想考试,肯定是不成了.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在试用期内和单位解除合同的第二年还可以报考法检吗...
解除了合同之后,一拍两散,根本没有关系。这些纯粹只是单位内部的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只要你的辞职合乎规程,后面他们没有办法再管着你了。--- 聘用制当然不是公务员!公务员是经过公务员考试的,终生制的工作。聘用制就是临时工。对于临时工作人员,从来没有任何规定能够制约。
法院聘用人员离职后可以在本院开庭吗
因此,法律仅规定作为法官、检察官在离职后二年内不得以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身份参加诉讼;而且对于原任职法检部门,无时间限制,也就是说终身不得在原任职法院、检察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工作。至于出任制书记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等,都无明确禁止性规定。
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离职后能否在原任职法院代理案件
不在编制的书记员,可以代理原任职法院案件。依据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法院书记员的问题
但可以考法官。如果你是女生,书记员这个工作还是比较适合的,平时的工作整理案卷,女孩子心细,比较适合,同时女孩主要找个稳定工作,不指在事业上有多大成就。另外再说一点,书记员也会有除法院外其他的待遇(你懂我意思吧)。如果男生,考书记员也行,不过建议考检察院,比法院强。
聘用制书记员会随时被辞退吗?
作为聘用制的书记员也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如果是聘用制的话,那和行政单位之间的这种关系就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想要辞职的话必须要提前30天就向法院递交辞职报告的,一般来说法院是不可能做出那些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的。
法院书记员的待遇和发展
聘任制书记员不属行政编制,而是政法专项编制,聘期内享受专项待遇,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原有待遇。而聘用制书记员则一般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法检系统,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没有编制,但工作稳定,且有机会转为有编制的书记员。综上所述,法院书记员的待遇和发展前景相对较好,但具体因地区、...
没通过法考,如何进入法检系统?
这个基本很难 可能只有基层院才会招录这样的公务员 或者先去做法警 法警有的地方不需要专业和法考 然后通过法考再转岗。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怎么样?
1、单位包吃 不管是地市级法院还是区县法院单位,都有自己的单位食堂。书记员虽然是“合同制”签约,但是吃饭工作都是和正式工一起,没有任何差异。据贺老师了解,法院的伙食都还是不错的,基本上都是三荤三素、三荤两素的餐标。早上、中午可以吃饭,自助方式吃多少打多少,饭后还有餐后水果。法检人员...
没有法律从业资格证书,可以报考法检考试嘛?
2020年国考岗位几乎都是需要从业资格证的,没有资格证可以报考法院的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职位的,不过很多法院的书记员都是聘任制,没法升到法官。执行员需要到处跑,不过权力较大。法官助理能接触审判工作,发展前景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