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证据在法律上有作用吗?

因为车祸事故先给对方垫付一点钱,没有打条 。在私了的情况可能处理不下来。现在关系还是可以可以的,我是通过知道的法律私下给对方一一赔偿
1我应该可以拿手机拍视频(某某我是否给你垫付了多少钱,对方应答对,垫付过)
2 或者别人拍,我们两人都入镜头,别人问我是否给他垫付,我承认。在问他是否垫付过,他也承认。

这样具有法律上的实际意义吗? 如果有的话上面两种方法哪种好?

  证据在法律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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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6
这两种方法收集来的证据难以作为独立认定事实的有效证据。
首先,有效的证据的收集方法必须是合法的,你在对方“不知情”的前提下取得视频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不过如果在法庭对质时对方不否定(也难以否定)的话,就是默认,那么可以证明视频中的事实属于真实的,尽管如此,该视频的形式本身仍然是不合法的。

结论:万不得已的可以尝试以上方法,提交给法庭时应当声称当时先和对方打过招呼了,对方没有反对。至于最终法庭对质时,对方充其量只能说取证方法不对,也不可能否认其中的事实,那么法庭虽然不可能采纳你不合法取证的证据,但是其中真实的事实可以通过其它事实得以证实的,这就看法官的良心了!追问

在对方同意后才进行拍摄和问答,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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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5-30
其实两种情况是都可以的,要说那个更好的话当然是第二个,很直观谁和谁为了什么事情。 等视频拍过后,再让他给出具一张收据,这样就可以了。。。。。要求开收据的时候不要说已经拍过视频,就说以后找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要用的,不然会大家闹得不开心。。。。
第3个回答  2013-05-30
你好,这两种证据都是可以的,最好是第二种吧,第一种不能明确看出给他垫付的是你。
第4个回答  2013-05-30
第三人拍摄为宜,法律上认可这类取证的,如果是在对方知情下拍摄就铁定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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